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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一个拥有800万粉丝的吃播网红翻车了。大家的反应居然是:她终于摊上事了。
要是你看过她的视频,你也会发出这样的感叹。谁叫她胆子大到敢吃大白鲨呢?
在一条视频里,她在一家卖海鲜的档口买了一条足有成年人身高那么长的一条鲨鱼。
之后这条鲨鱼被她带回家,热热闹闹地做成了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
她给每个参与烹饪和分食大鲨鱼的人大大的怼脸镜头,生怕漏掉了谁。
视频的最后甚至还给了个空盘特写,告诉大家:大鲨鱼都到我们的肚子去了。
有网友认出,被她吃掉的这只鲨鱼是噬人鲨,也就是大家我们常在电影里看到的大白鲨。
虽然大白鲨凶猛,但早在2018年,它就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保护级别为易危。在我国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说到这我真是要感谢互联网!多亏了互联网,这位网红把视频拍得这么完整清晰,她的犯罪过程以及有几个同伙、同伙都是谁被视频记录地清清楚楚。建议博主给这条视频改个更贴切的名字吧:《我是怎么用100斤的牢底坐穿鱼,坑了二舅一家人》
大家也看到了,博主在视频中提了好几回“这个鲨鱼是人工养殖的”、“可以吃的”,并且在视频旁边打上了“人工养殖可食用”的文字。
但有渔业专家表示,首先,噬人鲨也没有进行过人工养殖。另外,我国法律规定,不仅有目的的捕捞噬人鲨是犯法的,而且就算是渔民出海时巧合捕捞到噬人鲨,无论死活都必须抛回海里,不能上岸。
不久后,有记者联系到当事博主,博主坚称自己没有违法:她说视频中的鲨鱼不是噬人鲨,而是“尖齿鲨”,是自己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
她还表示:目前没有接到警方的通知,针对网友的质疑,他们也正在联系律师。
针对“被吃掉的是尖齿鲨而不是保护动物噬人鲨”这个说法,有科普网友发帖称,我国大陆地区并没有“尖齿鲨”这种鲨鱼,部分沿海地区会将大孔沙条鲨叫做“尖齿鲨”,但大孔沙条鲨的体型和女博主视频中展示出来的鲨鱼样子完全不一样。
网友称根据视频中所展示的鲨鱼的体貌特征推测,被网红吃掉的就是噬人鲨,而且还是一条幼体噬人鲨。
有人说:我在海鲜市场也见过卖鲨鱼的,甚至某宝上也能买到鲨鱼制品、甚至某综艺里也有抓鲨鱼吃的讨论。
怎么这些不违法呢?这里先要说明一下:鲨鱼有很多种类,有些种类的鲨鱼是可食用的。所以大家在海鲜市场看到有卖鲨鱼的也不用太紧张。除非如果你看到店主卖的是博主同款噬人鲨,那我还是建议你直接报警。
趁着她账号还没被封的时候,有网友看了这位网红的历史作品。不看不得了,原来除了鲨鱼之外,她还吃过鳄龟、鳄鱼、娃娃鱼……
甚至还有吃过一条金色的娃娃鱼。
要不然说你“终于”摊上事了。别人不敢吃的你敢吃,别人不敢做的你敢做、别人不敢进去的地方,你自然要进去转转了。
这位网红翻车,还连带着把视频里出现的那个鱼店老板也坑了。因为吃鲨鱼的视频中显示,女网红是在一家鱼店里买到的鲨鱼,视频里还有她现场拆快递包裹的镜头。
于是网友直接把这个鱼店老板冲了。老板赶紧找到记者澄清:鱼不是我卖的,是她们自己带的,她们只是借我个场地拍视频,大家不要再给我打电话骚扰我了……
之后,名叫@神話Q爆風的网友发了一条微博,自称是举报网红非法吃大白鲨的人。他和大家的想法一样,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先找到卖鲨鱼的供货商。因为想套女网红的话,自己和几个朋友潜伏在女网红的直播间里。为了博取网红团队的信任,他们几个人还给网红刷了礼物。可惜的是,不久就有许多网友看了新闻跑去直播间跟网红对线,网红早早下播,导致他们的计划没能实现。
在网友@神話Q爆風晒出的打赏榜里看到,在这位某音和某手上加起来800多万粉丝的超级大网红的直播间里,@神話Q爆風只打赏了几毛钱就成了到了榜二大哥。
没想到啊没想到。要不是这位博主吃鲨鱼被大家扒个底儿掉,我们还不知道。原来这百万网红的视频内容是假的,粉丝也是假的。
搞了半天,只有视频里那只大白鲨是真的。其实,和这位假800万网红一样,走猎奇吃播路线的博主还有很多,他们套路都差不多,吃各种非常规食谱的动物,前一秒还抱在怀里好像宠物,后一秒就菜刀刮皮下油锅。烹饪画面怎么吸睛怎么来,所有的食材都被做的红彤彤油汪汪。至于博主们的吃相……
是半夜刷到就会做梦到丧尸的程度。看了这些博主的吃播,我算是知道为什么“暴食”会被列入七宗罪了。确实太丑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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